001CAS指南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釆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岀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